点击查看文件:龙江镇党政综合办公室关于印发龙江镇引进教育高层次人才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一、政策目的
为匹配龙江镇产业现代化发展需求和校舍扩容提质三年行动计划,提升教育领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推动我镇教育“三年实现大成效,五年成为区标杆”目标,我镇极有必要加强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力度,因此出台该政策。
二、主要内容
《办法》分为5章,共16条。
第一章:总则。明确该办法的依据、背景、适用范围、资金来源。
第二章:引才对象和条件。明确符合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分类中的“一类人才”“二类人才”“三类人才”“四类人才”“五类人才”“六类人才”条件的人员。
第三章:引才方式和程序。根据镇教育高层次人才需求,采取公开招聘(选聘)、赴外招考、选调等方式确定拟引进的人才。对于单位急需、特需的关键人才,可采取“一人一策”“一事一议”方式实施。
第四章:激励和保障。采用叠加奖励方式,引进的人才除享受市区有关奖励外,另外享受镇一级有关优惠政策。
第五章:附则。说明执行和有效期限。
三、政策依据
1.《佛山市基础教育高层次人才引进、认定(评定)及管理办法(试行)》(佛教人〔2018〕7号);
2.《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确认办法〉的通知》(顺教〔2017〕55号);
3.《关于印发〈顺德区高层次教育人才安家补贴实施办法〉的通知》(顺教〔2017〕141号);
4.《关于印发〈顺德区教育事业单位引进高层次教育人才实施方案〉的通知》(顺教〔2017〕159号)。
四、政策实施
本办法自2020年9月30日起施行,有效期3年。成立镇教育系统引进高层次人才从教工作领导小组,确保各项措施的落实到位。具体实施由用人单位根据需求确定拟引进人才,向领导小组提出申请。
(龙江镇教育办公室)